无障碍 | 办公自动化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策解读

《通化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解读

作 者:王泽钢 来 源:通化县应急管理局 时 间: 2022-12-15

《通化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17 年5月15日,县政府印发了《通化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随着机构改革及一系列新规定的陆续出台,全县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出现了新变化,县应急管理局于2022年4月组织进行重新修订。重新修订的《通化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将在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和较大以上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中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吉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通化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出台目的 
        提高政府及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组织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等内容,指导全县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资源保障以及恢复重建等工作,构建一个定位科学、分工合理、协同一体的突发事件防范应对体系,为守护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应对支撑。 
        四、重要举措 
        1.坚持统筹应对 
        进一步优化各级突发事件指挥协调机制,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各有关部门单位对行业领域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责任。各类突发事件指导协调和组织应对工作由县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各乡(镇)参照县级指挥机制进行设置,明确了各级政府应急处置工作中指挥权限和现场指挥工作要点。 
        2.坚持目标导向 
        按照既要重视应急处置、又要重视防控预警、还要重视报告发布的工作目标,完善各项应对措施。明确了人力资源、财力支持、物资装备、科技支撑等相关内容,保证临战状态下各司其职。细化了信息发布时限、发布流程、主要内容、发布平台等内容,增加了对舆情引导工作的要求。 
        3.坚持实效导向 
        认真梳理当前我县面临的各类灾害风险,对应急准备、处置措施、预案管理等重点内容与关键环节进行研究细化,提出针对性措施。

 

        相关文件:《通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化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通政发〔2022〕8号)